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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3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2013-05-14 08:24:00

  中国教育在线讯 天津公开发布《2013 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今年高考考试科目设置仍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实行公布高考成绩后填报志愿的方式。

  考试 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根据《规定》,高考各科目考试均以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中必修模块和部分选修模块为主要考核内容;命题遵循《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和《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天津卷说明》。

  高考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是指语文、数学、外语。数学科目分为文史类与理工类,外语科目考试包括听力测试,文科综合科目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科目包括物理、化学、生物。高考各科目考试成绩均以原始分数的方式呈现。全部科目试卷的总分值为750 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的分值分别为150 分,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分值分别为300 分;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科目试题的分值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科目试题的分值分别为120 分、100 分、80 分。语文、数学、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实行计算机网上评卷,提醒考生须在答题卡规定的区域内答题,在试卷上或草稿纸上答题无效。

  高考科目中的外语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 个语种,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语种参加考试。报考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语种的考生,其高考外语科目考试时间为6月8日下午,先进行听力考试,再进行笔试。报考本科二批及以上批次录取高校有英语口试要求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语测试,测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个等第。此外,各区县招生委员会须按规定实施考试管理,考点主考、应考单位负责人、所有监考教师及考务工作人员均须签订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责任书,所有考生均应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值得一提的是,高考成绩公布后,考生可以到报名所在单位查询本人高考成绩,也可自愿通过邮政速递、招考资讯网查询等途径获知本人高考成绩。考生如对本人高考成绩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核成绩申请。复核成绩的科目、范围及程序另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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