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
中国教育在线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2016年自主招生招生章程
2016-03-09 14:55:00
天津招考网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了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结合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社会了解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2016 年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系为落实国务院关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国发〔201435 号)和教育部、天津市有关规定,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完善文化+技能评价方式,依法依规实施招生录取,积极探索在新的历史时期,符合高等职业教育培养规律和特点的人才选拔模式,努力实现进公平、科学选才的改革目标其原则是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能力考试为依据,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        已被我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以参加天津市 2016年普通高考本科三批及以上批次的录取,但不能再参加高职(专科)各批次的录取未被录取考生可继续参加 2016 年普通高考各批次录校自主招生录取的学生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第五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天津市示范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 

  学校代码:12484 

  学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庐山 1101 号(北院区) 

  第六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案面向全国招生的独立设置的公办高职业院校。总占地面积 61 万平方米,现有建筑面积 20 多万平方米,其中教学面 10 万平方米,图书馆 6857 平方米;拥有集教学、实培训、考证等功能于一体的实训实习场所 5.9 万平方米; 2.2 平方米的塑胶灯光体育场可同时容纳12000 人参加动; 4.8 万平方米的学生公寓和 7000 多平方米的学生食堂错落有致。学院现有固定资产总值 2.7 亿元,其中教学仪器设备总值 8016 万元每两名学生就拥有 1 台计算机图书馆纸质藏书 60 万册,电子图书 45 万册,中外文电子期刊上千余种。学院建有 500兆出口,千兆光缆覆盖广播、有线电视电话、有线网络无线网络和监控系统的校园网。学院有校内实训基地 6 个,校外实习实训基 90 多个。学院设有经济管理国际商务等 8 个系,开设园林技术 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监理焊接技术与自动化、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际金融会计国际商务报关与国际货运(货运代理)、工商企业管 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商务英语务日语社区管理与服务(早期教育指导与服)等 27 个专业。现有职教 300多人。面向全国 25 个省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 6000 余人。学院坐落在天津滨海新区和天津自贸区的核心区,东临渤海,西接天津中心城区北抵首都京城,是滨海新区九大功能区的腹地,经济活跃,交通便利随着京津冀一体化的深度融合、滨海新区经济和天津自贸区建立的强劲发展,为毕业生创造了良好的就业环境,学院近三年来的毕业生一次就业率平均保持在 95%以上。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津政办发 201340 号文件规定,毕业生两年内在津签署就业协议,可以落户天津市,为学生就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校学生在毕业当年均可参加天津市统一举办的高职升本考试,多年来我校学生考取率一直较高。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七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成立了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决定有关招生的重大事宜。招生委员会由院长书记担任主任,分管教学、招生、学生、后勤就业的副书记副院长为副主任,教务处、招生办、院办公、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成人教育学院、总务处信息网络中心组织处(纪检委)负责人为成员,职责是研究招生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招生工作中的关系信息与资源,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招生办公是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机构,制定招生计划方案,组织实施招生工作全过程。学院还设有招生纪检监察机构,其工作职能是在全年招生录取过程中监督检查招生过程,监督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情况  

  第八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设有高职招生办公室(此后简称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制定 2016 年我院天津自主招生分业招生计划,并按照教育部核准下达的具体招生业、招生人数,在规定时间内寄送到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向社会公布;同时学校也通过不同渠道向社会公布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经学院招生委员会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对生源好志愿足录取分数高的天津招生计划作适当调整。招生   2016                  (www.tjbpi.com.cn) 

  第十条       费标准: 普通类专业:据津价费(1998424  99386 号文件规定:艺术类专业学 8000(元/人学年),普通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000 元,特殊类专业每生每学年:5500 住宿费:酒店公寓 6 人间每生每学年 1100 元,普通公寓 4 人间每生每学年 1000 元,普通公寓 6 人间每生每学年 800 (入学后由学院统一安排宿舍)   

  第四章     报名条件  

  第十一条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具有本市户口或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且参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可到高考报名所在区县招生办公室(以下称区县招办)或居住证所在区县招办,申请报考高职自主招生。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工作按照普通高考的相关要求进行 

  第五章     报名方式  

  第十二条        考生自主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信息的方式符合报名       1  11   1  15         www.zhaokao.net),或从该网站下考务通手机 APP(仅限安卓手机)进入天津市高职院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按照提示录入个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第十三条        已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 1  18 日至 1  19日,持本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报考者还须持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证明),到区县招办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考生按要求认真对本人报名信息,无误后签字确认    

  第六章     考试安排  

  第十四条         2016 年高职自主招生全市统一考试科为综合能力考试,主要考查考生的时事政治知识言语理解能力、分析判断能力和职业适应能力,是考生知识和能力的常积累,考生无需专门复习考。考试方式为闭卷试,时长 120 分钟,成绩总分 200 分。考试时间为 3  26 日上 8:00-10:00。考试地点由所属区县招办定。  

  第七章     录取办法和规则  

  第十五条        以考生的综合能力考试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录取时考生的语文学、物理、化学、生政治历史地理等8 个科目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以绩点方式进行换算(单科成绩按照 A 等第计为 25 分,B 等第计为 20 分,C 等第计为 15 分进行换算),与综合能力考试成绩一起计入录取总分。录取照顾政策按照津市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实施方案(津教委201511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再依次录取第二三及服从志愿考生。如天津市自主招生院校愿投档录取有要求,执行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制定的规则。 

  第十七条        专业志愿录取:按投档总分优先录取原则,将调档范围内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队,当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线时,则看是否达到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的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直到处理完该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再安排下考生的专业志愿,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   

  第十八条        同分时优先录取数学单科成绩较高者,若数学分数相,则优先录取语文单科分数较高的考生,若再相同依次比较综合能力考试成绩物理、化学、生政治历史地理成绩,录取分数较高者,各专业志愿之间没有分数级差,如考生所属省招办有关规定,按该省招办要求执行    

  第十九条        学校非英语专业(除商务日语专业外)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第二十条        除建筑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只招理工类学生不招文史类学生外,其它专业均文史类和理工类兼招。 

  第二十一条        报考广告设计与制作、数字媒体艺术设计环境艺设计专业的考生需参加所在省统一组织的艺术类美术专业联考,且成绩合格  

  第二十二条        关于录取专业对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工作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 

  第二十三条        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八章      后续管理   

  第二十四条        新生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校书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 2016 年学院新生报到须 

  第二十五条        学院设有奖助学金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以及专为贫困生设立上百个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实际困难 

  第二十六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颁发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新生正式入学报到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仅适用于 2016 年天津滨海职业学院高职自主招生工作。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经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凡天津滨海职业学院以前有关高职自主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本章程不一致的,一律废止,均以本章程规定为 

  第三十一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天津滨海职业学院咨询人员的意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学校录取承诺同时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活动对考生及家长因受招生中介机构或个人欺骗而造成的伤害,我校概不负责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天津滨海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咨询及录取结果查询方式:http://www.tjbpi.com.cn/gaozhi/seek/search/login.asp(最快消息渠道)

  招生咨询电话:   

  022-66315884招生办公室) 022-66310478招生办公室) 

  022-25215079(机电工程系)022-25215086(国际语言学院   

  022-25215293(经济管理系)022-25215037(信息工程系) 

  022-25218060(国际商务系)022-25215712(应用艺术系)   

  022-25215036(物流管理系)022-25215112(财务处) 

  022-25214937(建筑工程系)022-25216035(总务处)022-25215040 (业指导处) 022-25215029(教务处)022-25215041(学生处) 

  招生举报电话:022-25831137 

  学院网站:www.tjbpi.com.cn 

  E-mailtjbpizsb@163.com  

  邮编:300451 

免责声明:

① 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相关新闻